江西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江西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鹰潭市月湖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傅贤惠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21年2月7日,傅贤惠在向区人社局局长桂希田布置次日赴省人社厅汇报工作事宜时,提出其曾任省人社厅办公室副主任,想顺便给办公室的老同事送些土特产。桂希田表示上述费用由区人社局开支,傅贤惠默许同意。次日,傅贤惠带桂希田等人到省人社厅汇报完工作后,联系办公室老同事安排人员将礼品搬进办公楼,被暗访组当场发现。随后傅贤惠个人支付全部费用共计7720元。2021年3月,傅贤惠、桂希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同志受到相应处理。
2.靖安县政协副主席、二级调研员甘霖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20年8月12日下午,甘霖等人与受邀前来的某画报社人员共同商议有关画册组稿工作,并预定了工作晚餐。会议至6点左右结束后,该画报社一行4人因事返昌。甘霖继续带领本县相关人员前往预定酒店用餐,期间违规饮酒,所花630元以县政协名义签单。宜春市监委与甘霖谈话后,其个人结清了相关费用。2021年2月,甘霖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九江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曹新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6年至2019年间,曹新德违规收受辖区内从事人防工程等业务的企业所送的礼品、购物卡折合人民币共计1.02万元。此外,曹新德还存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金融活动问题。2020年9月,曹新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省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企业管理科科长熊川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熊川在春节、端午、中秋前夕,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消费卡,折合人民币共计1万元。初核期间,熊川主动上缴违纪所得。2020年11月,熊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婺源县市场物业管理局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婺源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在公务接待中,先后56次违规提供烟酒,涉及的5694元烟酒费用公款报销。潘德生作为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8月,潘德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信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违规接待问题。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信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无接待公函、无接待审批单、无接待清单的情况下,以单位食堂采购食材方式报销接待费用13.8万元。2020年3月至7月,该单位以虚报食堂采购食材方式购买2516元酒水,用于公务接待。李翔作为该单位时任党组书记、主任,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3月,李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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