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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1-06-09 浏览次数:3619次 【字体: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日前,吉林省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5起典型问题是:

1.长春话剧院院长李威违规发放、领取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李威利用职务便利,除在长春话剧院领取工资、岗位津贴和演出补贴外,在长春人民艺术剧场经其本人、继任经理审批,违规领取补贴共计17.64万元。2021年2月,李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2.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监管一科科长王清海、监管二科科长费东平2人借培训之机旅游问题。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王清海、费东平在江西南昌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研修班”培训期间,22日至23日借机到“三清山国家级旅游风景区”游玩2天,往返及旅游费用自理。2020年12月,王清海、费东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梨树县东河镇党委原书记鹿雪峰通过微信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鹿雪峰多次通过微信收受下属礼金共计2.4万余元。鹿雪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鹿雪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通化市群众艺术馆原副馆长李怀恩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李怀恩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使用单位加油卡支付个人车辆燃油费,共计2528.03元。2021年4月,李怀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5.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湾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庆府借操办儿子婚宴之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10月6日,刘庆府为其儿子操办婚宴,在湾沟镇林业局宾馆等4家饭店共设宴32桌,超出申报桌数12桌,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500元。2021年2月,刘庆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还。(吉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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