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之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④|全体党员请注意,这样不正确行使权利将被追责




法规链接:
第四十六条 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一)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观点和意见;
(二)不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进行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处理、处分、罢免、撤换要求,或者随意扩散、传播;
(三)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网络信息或者其他信息;
(四)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诬告陷害;
(五)其他不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行为。(摘自《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婵 设计 邢婷婷 文字)
附件下载:暂无下载地址
相关文章
- 10-30纪法百科·一图读懂应知应会党纪法规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
 - 10-27准确认定以顾问费为幌子的权钱交易
 - 10-23三堂会审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与受贿犯罪相关问题分析
 - 10-23违规接受旅游安排中“组合型”违纪如何处理
 - 10-22纪法百科丨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离岗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利益
 - 10-22明纪释法 | 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 10-16纪法百科·一图读懂应知应会党纪法规 公务员回避规定
 - 10-11纪法百科丨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违规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利
 - 10-09纪法百科 | 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违规兼职
 - 09-24以案明纪释法|党员干部收受消费卡行为的定性处理探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