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运营的公交车何来燃油补贴
国庆假期前的一天傍晚,我乘坐公交车回家,看着天边一片橘色晚霞,想起了此前参与调查的一起案件。
去年9月,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县公交公司(交通局下属企业)经理陈某套取国家燃油补贴问题。随后,这一问题线索交由我所在的纪检监察室处置。
按照程序,我们成立了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
仔细研究国家燃油补贴有关政策规定,查阅该公司2013年至2018年涉及的相关账目,核查该公交公司司机名单和工资发放表……我们查看了有关资料,并未发现疑点。
就在这时,核查组的一名成员说:“我一一对比了前后几年公交车司机工资发放表,没有2014年这几条公交线路车辆司机工资的发放表。”
“可是2015年的入账凭证显示,这些车辆2014年申报的运营燃油补贴已经到了该公司账户。”
不给司机发工资,他们乐意?还是2014年这些司机处于停工状态?带着这些疑问,我们找到了该公司会计兼燃油补贴申报填表人孙某、分管副经理谢某等人了解情况。他们均表示那些公交车2014年一直停放在公司院内,当年没有运营。
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燃油补贴资金是根据车辆一个年度内实际合法运营燃油消耗量发放的。显然,没有实际运营的公交车不符合申报国家燃油补贴的标准。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我们把陈某请进了谈话室。
“你知道国家燃油补贴的申报和使用要求是什么吗?”调查人员问道。
“我们的公交车申报燃油补贴都是符合政策和程序的,否则上面也不会批。我们也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来发放使用的!”谈话伊始,陈某义正辞严。
“公司2014年度有多少辆公交车是实际运营的,司机有多少名?”
“这个记不清了,好多年了……”
当我们把有关文件以及该公司2015年关于2014年度燃油补贴资金的入账凭证摆在他面前时,陈某自知无法隐瞒,将事情和盘托出。
原来,县公交公司运营效益一直不好,2014年,有3条公交线路一直没有运营。为了维持公司正常运转,陈某决定将这些线路中实际未运营公交车辆也作为正常运营车辆上报申领燃油补贴,共套取国家燃油补贴资金56万余元。
“当时公司亏损运营,又苦于没有经营收入来源,有人这么提议,我便不假思索地同意了,心想这样做也是为了公司发展,是为‘公’,却把纪律抛在了脑后……”陈某后悔道。
我们按程序对陈某进行立案。最终,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监委向县交通局发出监察建议,针对公交车运营管理存在的漏洞,要求完善制度、限期整改。目前,违规申领的资金已全部退还。
“平明站到了——”公交车报站声响起,让我的思绪回到现实。(赵财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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