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贪眼前蝇头小利
“他为了这点‘蝇头小利’,不仅断送前程,还要坐牢,真是太不值得了。”
近日,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统一活动日”学习活动,集中学习交流区纪委监委编印的《有权小官现形记》警示教育读本。读本中的丁某挪用公款案,引发了党员干部的讨论。这个同事和群众眼中的“老实人”,是如何在权力和私欲面前倒下的呢?
2013年3月,丁某由大冈镇招商办主任调任大冈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办事处的资金流比较大,而丁某作为单位的“一把手”,可谓是“手握大权”。
2014年1月,丁某的朋友徐某找上门来,询问是否能借20万公款给他的朋友韩某用几天。丁某起初并不答应,但是经不住徐某软磨硬泡,自己也心怀侥幸,于是丁某就以某项工作的名义将本单位公款20万元支出,并以个人名义借给了韩某使用。一周后韩某归还借款,丁某碍于情面,未收取利息。
听说丁书记如此“慷慨爽快”,其他老板也“慕名”找上门来。但是钱不能总是白借,得按“规矩”办事。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丁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5次挪用单位公款,以个人名义借给韩某、徐某等人进行营利活动,从中收取利息归其个人所得。
虽然“发了财”,但是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内心煎熬却让丁某寝食难安,甚至一度出现忧郁症状。家人误以为他生了病,多次建议他到大医院检查治疗,都被心知肚明的丁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了。
2018年5月2日,丁某听说盐都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担心自己的事情即将暴露。惶恐不安之下,他主动投案,如实交代挪用公款的事实并立即退赃。
最终,对法律缺乏足够敬畏的丁某自吞苦果,用惨痛的代价为他的侥幸买单。
丁某身为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为贪占蝇头小利多次挪用公款,滑向犯罪深渊终至身陷囹圄,留给丁某的是痛苦和悔恨,留给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是深刻的警示和反思。(单秀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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