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索取“加快费”行为
漫画/周盼
近日,湖南通报5起自然资源领域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其中提到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杨波等人在政务服务中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加快费”问题。政务服务靠额外收费加快办理进度,是典型的收钱办事,损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和政府公信力。
梳理近期通报的案例,借为群众办事之机,巧立名目额外收取费用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是收钱插队,让按规矩办事的一推再推,如海南省海口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陈立奇,收受30万元“加速费”,为企业加快办理审核事宜;有的是故意设槛、故意拖沓,把该办的拖着不办,如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运输管理处维修驾培科原副科长黄祥在被留置后坦言,只要自己现场勘察时不刻意“为难”、优先帮驾校向市里申报材料,运营证就会办得特别快;还有的是庸懒散慢、该快不快,收钱才能加速办。这些现象,需要高度警惕。
政务服务收黑钱、不畅通,必然造成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节严重的属于索贿。一直以来,我们致力于让政务服务跑出“加速度”,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市场、服务群众,党员干部务必要多一分纯粹、多一丝敬畏、多一些警醒,严守党纪国法,真正把心思花在为群众办实事上,共同维护良好口碑和成果。
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惩索取“加快费”“加速费”的行为。通过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磨洋工”、吃拿卡要的行为及时揪出来、亮出来,持续警示党员干部,凡是在群众身上动歪心思、打歪主意的,必将受到纪法严惩。同时,也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依规依纪依法办事,提升干事创业质效,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及时享受应有的政策和红利。(李许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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