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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折磨人的厕所

发布时间:2023-05-05 浏览次数:2677次 【字体:

“不用担水了就是好,上厕所不再是件麻烦事。”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江西省崇义县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文英乡上塔村村民心中的喜悦溢于言表。

此前,崇义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对文英乡上塔村开展延伸巡察过程中,接到了该村部分村民反映,其家中厕所早在2019年就进行了厕改,可是完工三年了,还没有接通自来水,只能用桶打水冲厕所。一些村民笑称:“这样的厕所‘折磨人’。”

厕所革命非小事,不能光看面子,方便、卫生、实用才是关键的“里子”。巡察组迅速前往村民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发现类似不实用、不好用的厕所还有不少。问题不容忽视,巡察组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县纪委监委。

崇义县纪委监委核查组兵分两路展开核查,一组前往厕所改造存在问题的村民家中实地走访,除厕所未通水问题属实外,核查组还发现部分旧旱厕未按要求拆除,而这属于该县农村厕改工程的规范要求和验收条件之一。

“组长,这几张验收单好像有问题。”另一组核查人员在乡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查阅资料时也发现了端倪,“村民的签名字迹有些相似,可能是代签的,还需进一步确认。”

带着疑问,核查组进一步展开调查核实。通过全面上户排查及找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最终查实该村厕所改造工程31间厕所中有13间无法正常使用,相关验收材料系村委会工作人员伪造。

“为了尽快完成任务、争取拨付资金,有的工程完工后,我没有组织现场验收,验收资料里的签名都是找村干部代签的,没想到工程质量不过关。”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该村党支部书记肖某道出了事情原委。

在项目验收检查中走过场、图形式,让本应发现的问题在眼皮子底下溜走,导致项目质量不过关,损害了群众利益,是作风不实、不负责任的体现。最终,肖某被该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该乡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并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大资料审查、实地抽查力度,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通讯员黄郁亮雷少华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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