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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条例》   贯彻执行《条例》 ——学院纪委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5-23 浏览次数:422次 【字体:

       5月22日上午,在学院2号楼812会议室,学院纪委召开了第九次(扩大)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进行了“招投标”相关案例分析。学院纪委委员、各总支纪检委员及纪委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妍同志主持。
       会上,纪委委员何剑波领学了《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行为处分的相关内容;对“招投标中‘明招暗定’行为”进行了性质分析和案例剖析,揭示了招投标中犯罪行为表现和主要类型。纪委副书记郭爱娟结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提醒全体纪检干部继续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优势,加强招投标、公务接待、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等常规监督,主动履行监督职能。
       最后,纪委书记曹妍分析了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的几个方面新特点。关于廉洁纪律,主要是:充实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细化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完善了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关于群众纪律,主要是:完善了对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了对社会救助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了对漠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学院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会上,曹书记还布置了党建和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工作,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经常开展小切口、小专项的监督检查,通过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及岗位锻炼,提高纪检干部的监督意识和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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