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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语清风丨有功于民 勤力乃事

发布时间:2025-12-17 浏览次数:2次 【字体:

      以百姓为念、以民生为大,自古即是为政之道。史料记载,殷人灭夏后,殷商的开国之君商汤吸取夏亡的教训作《汤诰》,告诫臣属说:“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女,毋予怨。”意在强调:凡是对人民有益的事,从政者必须勤勉努力把它做好。如果做不到,就要受到惩罚。

  “有功于民,勤力乃事”秉持的是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的施政理念,前提是要有一颗亲民爱民之心。清代方大湜《平平言》有云:“富贵利达,眼不可热。民生休戚,肠不可不热。肠不热,则百姓之休戚,如秦越肥瘠,漠不相关矣。”从政,是热衷于富贵利达,还是热心于民生休戚,不同的选择可检验待民之心,只有热心民生者,对“百姓之休戚”才会“勤力乃事”。汉代刘向在其著作《说苑·政理》中写道:“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谆谆之语,都在告诫为政者当视民事如家事,心系民众冷暖,与民众血肉相连、忧乐与共。

  “有功于民,勤力乃事”体现的是为政者的责任担当,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是以实心行实政,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清代郑板桥在潍县任知县时,山东大涝,潍县尤甚,饿殍遍野。郑板桥即令“大兴修筑,招远近饥民赴工就食”。有人提出采用惯常方式,等待上级指示。他断然拒绝:“此何时?俟辗转申报,民无孑遗矣。有谴,我任之!”在百姓危难之际,郑板桥将明哲保身、个人得失置之度外,视民如伤、与民一体,其“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的担当精神传颂至今。

  “凡政皆务以利民。”为政都要以利民为根本,多为百姓办实事。为官一任,想要干出业绩,没有捷径可走,只有勤勤恳恳地做事,尽力尽责为民兴利除害,让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东汉张堪任渔阳太守期间,治理有方,带领百姓开垦稻田八千余顷,鼓励百姓耕种,使得郡中百姓生活日益富庶。渔阳百姓高兴地唱道:“桑无附枝,麦穗两岐。张君为政,乐不可支”,“渔阳惠政”因此而来。所谓“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为民办实事容不得私心,更容不得花架子。落实到具体施政中,就是要以一点一滴的具体行动造福于民。

  为民造福是从政者的天职。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涌现出了众多勤勉为民的榜样。“草帽书记”杨善洲,立誓“帮家乡办点实事”,坚持22年绿化荒山,把一片不毛之地变成了茫茫绿洲,为当地百姓留下了一座座“金山银山”;“樵夫”廖俊波在政和县任职期间,4年跑了36万公里,不是在基层,就是在去基层的路上,花费大量精力找“穷根”,实现了贫困县脱胎换骨的蜕变;广西乐业县百坭村原驻村第一书记黄文秀放弃都市生活,扎根脱贫攻坚一线,绘制“贫困户分布图”,不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他们为民辛苦为民忙,想方设法为人民排忧解难,靠勤勉敬业赢得了人民的衷心爱戴。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广大党员干部须从心做起,涵养为民至上的公仆情怀,勤于政事、甘于劳苦,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沈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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