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表中做文章,汇总金额现真相
“我真是财迷了心窍,以为租金差不多,没有人会在意这些小细节,真是没有脸见乡亲们了……”近日,泗洪县太平镇桥口村会计贺某某说起虚报冒领土地租金的事时后悔不已。
去年年底,泗洪县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在查阅太平镇桥口村账务账册时,一张支出凭证引起了该室主任朱海刚的注意,“奇怪,这份租金领取明细表中,为什么要将两个地块顺序打乱?”
账目显示,2015年3月,桥口村发放土地流转租金36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也是360000元,涉及该村王咀头和小河下两个地块,但是附后的租金领取明细表中却将两个地块顺序打乱,也没有汇总发放金额。
“我们把领取明细表中的金额汇总一下,看看跟凭证支付金额是不是一致。”朱海刚安排道。
经过汇总发放金额,工作人员发现租金领取明细表的总金额是345513.1元,与支出凭证上的支出金额明显不一致。
针对这一问题线索,泗洪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核查组首先找到该村账目的审核人、村支部陈书记了解有关情况。
陈书记拿着租金领取明细表,核对了之后说道:“这个亩数和户数都是对的,农户也都领款签字了,没什么问题啊。”
“请你算一下这份明细表的总金额,再与支付凭证上的金额比对一下。”朱海刚把支出凭证放到陈书记面前。
“不对呀,发放租金共计只有345513.1元呀。”陈书记怎么也想不通,急忙说道:“这个事情会计肯定清楚,从头到尾都是他一手经办的。”
随后,核查人员找到了村会计贺某某,将汇总后的明细表、支付凭证及账目情况放到他面前。面对核查人员了解到的详细情况,贺某某说出了实情。原来,因为两块地的租金差不多,贺某某便起了私心,将两块地均虚报以850元每亩的标准领取了租金,但是按照实际金额发给农户,将多领的14486.9元没有入账,被其个人占有。
最终,贺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被责令退回冒领租金14486.9元。(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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