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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廉洁提醒

发布时间:2024-09-11 浏览次数:794次 【字体:

    

中秋佳节倍思“清”,欢度国庆慎微“廉”。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防“节日病”,守牢“廉洁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现就廉洁过节提醒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作风建设

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续防治“四风”,弘扬新风正气。

二、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廉洁意识

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职工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到以下要求:

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礼卡等。

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

严禁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服务获取利益等行为。

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

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严禁酒驾醉驾。

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其他行为。

三、深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监督。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职,主动协助党组织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院纪委将综合运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廉洁氛围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纪律要求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弘扬清风正气。要大力倡导崇廉尚俭的过节方式,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0514-87922858

监督举报邮箱:jsxyj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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