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用公款购烟购酒、请客送礼、外出旅游;
二、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或购物卡、代金券、电子红包等;
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者私人宴请由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场所、支付费用;
四、严禁在内部食堂等场所大吃大喝;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八、严禁参与捕捞、销售和食用野生江鲜、湖鲜;
九、严禁在公务用餐、单位食堂用餐中铺张浪费;
十、严禁在总结部署工作中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要表格。